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以哪次报价为准
杭州市钱塘区律师网
2025-06-11
竞争性谈判以第三次报价为准。依据《政府采购法》等相关规定,竞争性磋商第三次报价为最终报价,若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,则以第三次为准。未及时按规范报价,可能影响中标结果及合同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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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竞争性谈判报价以第三次为准。1. 首次公开报价需合理,作为后续谈判基础。2. 第二次在评标室根据反馈调整,力求竞争优势。3. 第三次为最终报价,需慎重考虑,因它直接决定中标结果。4. 如遇询价采购中报价一致情况,可进行二次报价,以区分供应商间竞争力。5. 每次报价均需符合市场规律及采购方要求,避免恶意抬价或低价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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